纳税信用等级评定,是税务机关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《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》的规定,对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接受税务机关依据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的情况,经过综合考评确定的。纳税信用等级分为A、B、C、D四种,A级为最高荣誉。
湖北泰晶自成立以来一贯遵守国家税收法律、行政法规,并自觉接受税务机关的管理和检查,这次被评为A级纳税人,是公司守法经营的结果,是公司全体员工的光荣,今后在工作中,湖北泰晶将进一步做好公司纳税管理工作,依法诚信纳税,为随州的繁荣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。